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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昆明6月11日電 (王艷龍劉露彥 劉高雲 )雲南彞良一男子謊稱,可通過拉關係讓高考落榜生入讀昆明市範圍內的三本院校,騙取考生家長劉某李某現金113400元。記者11日從彞良法院獲悉,該男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並移送監獄。
  法院查明,被害人劉某與被告人藺加其是相識多年的朋友,在敘舊過程中,劉某告知藺其子高考落榜,想進大學深造,藺便謊稱可通過自己的關係幫助高考落榜生,入讀昆明市範圍內的三本院校,劉某當即請求藺幫助為其子辦理入學事宜,並將此信息告知女兒高考落榜的被害人李某,李某委托劉某聯繫藺幫助辦理其女入讀大學,藺加其見已獲得二被害人的信任,便提出辦理一個落榜生入校就讀需交60000元的關係費,16700元的報名費,二被害人信以為真,隨即暫向藺加其提供賬戶中存入現金113400元,劉、李二人因遲遲未得到子女的入學通知,意識到被騙,遂要求藺退款,藺拒不退款,無奈之下,二人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  到案後,藺加其委托親屬將所騙款項全部退還被害人,彞良法院以藺加其犯詐騙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20000元,一審宣判後,藺加其未提出上訴,判決發生法律效力,10日,藺加其被彞良縣人民法院移送監獄執行。
  法院認為,藺加其以幫助考生上大學為名詐騙他人財物,非法占有他人財產,已經構成詐騙罪,故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雲南男子詐騙高考落榜學生家庭11萬元 被判刑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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